2006年1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年前盗抢等侵财性案明显多发 大家要学会防范才能过个好年
通讯员 陈正明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
  年底要到了,家里单位晚上过夜真当要小心。记者昨日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,年前义乌市的侵财性刑事案件开始多发,上周共发生盗窃211起,抢劫17起,抢夺4起,其中还连续发生4起10万元以上的入室盗窃抢劫案件。
  根据义乌警方统计的数据,上周义乌市共发生家庭入室盗窃案件56起,入室盗窃单位保险案件4起。去年12月28日晚10时许,2名歹徒闯入沪江路50幢将两名新疆喀什人砍伤后抢走40万元;2天后,义乌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防盗窗被撬,放在保险箱内的11万余元人民币被盗。今年新年刚过,企业和家庭的入室盗窃依然发生。1月1日凌晨,义乌市丹溪北路某公司财务室被撬,被盗人民币10万余元;1月4日,化妆品市场69-1号三楼被盗现金21万余元。
  我省警方发出预警,近期已明显表现出侵财型大案多发,特别是春节将至,大部分单位和广大市民手中持有现金必然增多,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,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安全检查,加强财务管理,严格财经纪律,不得在保险箱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,并增加夜间保卫力量;广大市民不要在家存放和随身携带大额现金,收回的货款要及时存入银行,携款在外时不要露富,在公共场所要保管好自身财物。